暴力行为持续升级,香港“保卫战”退无可退!紧急法了解一下
暴徒再度生事!
8月31日夜,湾仔香港警察总部门前,大批非法示威者集结,暴徒推倒路障并纵火。大火烧近半小时,直到警方水炮车赶到,方得到扑灭。
图片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
8月31日23时13分,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发表声明称,31日有大量人士在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的情况下,在港岛和九龙多区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和游行示威,广泛堵塞主要道路,导致港岛区交通接近瘫痪,严重影响紧急服务及市民日常生活。
激进示威者在多区与警方对峙,向添马政府总部、立法会大楼和警察总部以及在不同地方投掷多枚汽油弹,并以腐蚀性液体及砖头等袭击警务人员。激进示威者在多处纵火、破坏公物、架起路障、破坏月台幕门等港铁站设施;轩尼诗道的火势一度十分猛烈,非常危险。
激进示威者这些暴力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安宁,对在场执法的警务人员和市民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。
激进示威者的违法及暴力行为持续升级,罔顾市民大众的安全,特区政府予以严厉谴责,警方亦必定严正追究。特区政府将继续维护法治,并且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一同向暴力说“不”,让社会尽快回复秩序。
在今日(31日)港岛暴乱中,有暴徒于湾仔恶意破坏、涂污大公报招牌。对于这种公然打压新闻自由的野蛮行径,我们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,要求警方依法追究并严惩凶手。我们将一如既往,秉持客观公正原则,为香港发声,为一国两制事业发声,决不向黑恶势力低头。
昨夜,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评论文章,表示香港“保卫战”,已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。
这是一群穷凶极恶的暴徒,他们在无休止地利用警方的克制与市民的善意。暴徒向政府总部、立法会内投掷汽油弹,用巨型弹弓投掷燃烧弹;非法示威者爬上大公报招牌,企图搞破坏;更有乱港分子无视法治,公然冒犯国家、民族尊严,肆意践踏“一国两制”原则底线。 他们让香港充斥着暴力,他们让东方之珠蒙羞。香港乱下去,谁来承担成本?!暴力行径已令香港经济民生“五劳七伤”。根据特区政府数据,香港今年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,除个别行业外,全面下跌。如果任由暴徒猖獗,香港,这个大家共同的家,就有滑向深渊的危险。 不要期待法不责众,不要以为蒙脸就能蒙混过关,只要突破法律底线,正义的审判不会缺席。 香港“保卫战”,已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。面对这样的局势,我们必须更好地团结一致。呼唤更多市民认清暴徒的真面目,挺身而出,挺特区政府、挺特首、挺警队,发出“反暴力、护法治”的最强音,形成止暴制乱,恢复秩序的共识和行动,守护香港安宁。
《新闻联播》发警告
对以身试法者必须绳之以法
昨晚《新闻联播》也播发央视快评:对以身试法者必须绳之以法。
快评说,持续升级的激进示威暴力行为,对香港社会危害越来越大。这两天,警方对部分参与暴力犯罪活动的头目实施抓捕,对激进暴力分子嚣张气焰形成有力震慑。对以身试法者绳之以法,尽快止暴制乱、恢复秩序,这是一切有良知的人们共同的呼吁。
快评全文如下:
持续升级的激进示威暴力行为,对香港社会危害越来越大。这两天,警方对部分参与暴力犯罪活动的头目实施抓捕,对激进暴力分子嚣张气焰形成有力震慑。对以身试法者绳之以法,尽快止暴制乱、恢复秩序,这是一切有良知的人们共同的呼吁。
激进暴力分子的企图,就是要利用社会动荡搞垮香港、对抗中央。为此,他们不惜拿年轻人当“炮灰”,不惜用暴力绑架香港,不惜赌上香港的未来。香港社会各阶层有着各种各样的诉求,但摆在最当前的民意就是求稳定、求安宁;最紧迫、压倒一切的任务是止暴制乱、恢复秩序;最有效的手段是依法施政、严正执法、公正司法。
香港警方是止暴制乱、维护法治的英雄,是维护香港社会安定的屏障。但作为社会安定的保护神,香港警方也因此遭到了暴力乱港分子的疯狂攻击。暴徒以铁棍、砍刀、汽油弹等,不计后果地攻击维护秩序的警察。截至目前,已导致200多名警员受伤。这是全世界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所难以置信、不能容忍的。在8月31日发生的非法游行聚集中,一些激进暴力分子无视警方警告,无视法治,公然冒犯国家、民族尊严,肆意践踏“一国两制”原则底线。
容忍暴力就是纵容犯罪。我们决不容许暴力泛滥而葬送香港前途,决不容许光天化日之下违法犯罪无成本。玩火者必自焚。激进暴力分子的所作所为,极大地伤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感情。国家主权和尊严不容挑战,“一国两制”原则底线不容触碰,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爱国情感不容伤害。种种恶行必将被严惩!
一切爱国爱港力量要团结起来、行动起来,坚决维护香港法治。我们相信,有中央政府的坚定支持,有宪法和基本法的法治保障,有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坚实行动,有香港警队的英勇无畏,有香港市民和爱国爱港人士的共同支持,任何祸乱香港的图谋和行径都将彻底失败。
法治是香港社会稳定的基石,也是解决当前香港乱局的一把钥匙。
道高一尺魔高一丈。由于少数激进分子乱港不止,甚至变本加厉地升级暴力,除了警方的坚定立场和坚决作为,法治的力量也要紧紧跟上才成。
作为探讨中的止暴制乱的手段,港府是否动用“紧急法”成为近期舆论热议的话题。
“紧急法”即香港现行法例中的《紧急情况规例条例》。条例列明,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时,可订立“任何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”,而不需通过立法会,如可实施戒严、禁示威者蒙面等,也可拘捕乱港人士,对标语甚至不良媒体做审查。
当然,这并不是凭空得来的新生事物。1967年港督曾经启用过“紧急法”。
那么,一旦真地启动“紧急法”,谁最害怕?希望香港繁荣稳定的人不会怕,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不用怕,只有极少数心里有鬼的乱港分子才真的怕怕。
黄之锋们怕什么?怕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怕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落下来。怕保释的程序之后是法不容情的判决。
秋后的蚂蚱,又能蹦跶几天?
法可止暴,可制乱,更不容“独”。
依法制暴
是人心所向
还香港安宁
北京日报(ID:Beijing_Daily)综合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、人民日报客户端、央视新闻、侠客岛
推荐阅读